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1500029X/2016-9715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价格处 成文日期: 2016-08-15 03:24
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16〕361号 是否有效: 是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我省教材价格及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公布。在公布之前,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价格及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自定价格、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