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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号
2023-10-25
索引号01525903-1/20240117-00006发布机构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发布日期2024-01-17
文号 浏览量234
主题词财政

财会〔2023〕21号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

财会〔 2023〕2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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