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关于送达天津市河东区帕豪门窗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关于送达天津市河东区帕豪门窗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帕豪门窗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92120102MA8271UR6E):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津东税三费限缴通〔2026〕1号),文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99号第三税务所)签收《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津东税三费限缴通〔2026〕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津东税三费限缴通〔202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第三 税务所
202 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