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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晋教法〔2016〕7号
2016-12-23
主题词: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1930主题分类: 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标题: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文号: 晋教法〔2016〕7号发文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晋教法 〔 2016 〕 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我厅重点对2011-2015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同时对2010年以前继续使用的193个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失效29个文件,废止13个文件,现将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失效和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目录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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