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资源税 | 发文字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章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 ||
| 成文日期 | 2016-06-22 | 废止日期 |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
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6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2.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
3.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
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