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45号
通知〔2016〕45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6〕73号)发送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通知〔2016〕45号附件.pdf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6〕73号)发送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通知〔2016〕4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