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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保障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津财社指〔2023〕169号
2023-11-30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保障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津财社指〔 2023 〕 169 号

各区财政局、医保局 :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相关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区 2024 年医疗保障补助资金预算,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按市医保局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根据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 2021 〕 165 号)等 规定,本次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各区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 11 月 3 0 日

(此件主动 公开 )

附件:

  • 资金分配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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