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台式计算机等7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台式计算机等7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通知
津财采〔 2024 〕 4 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
为提高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台式计算机等 7 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2023 年版),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同时,各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的原则,完善 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等 要求,对供应商 的履约情况进行 从严把关,参照 我们编制的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范本)》,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验收结果,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备案。对于实质性要求不符合的,应确认为不合格,不予验收通过,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附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范本)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 4 年 2 月 2 日
附件:
- 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范本).doc
- 2、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
- 3、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
- 4、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
- 5、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
- 6、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
- 7、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
- 8、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