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财税政〔2023〕16号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有关事项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 27 号 ) 规定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2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 组织 名单予以公布 ,有效期自 2022 年1月 1 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 20 22 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 组织 名单 天津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天津 市税务局 天津 市民政 局 202 3 年 4 月 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 22 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社会 组织 名单 1. 天津 市 瑶华公益基金会 2. 天津市滨海社区公益基金会 3. 天津市渤海善行公益基金会 4. 天津市百花公益基金会 5. 天津市豫见津青公益基金会 6. 天津市诺达慈善基金会 7. 天津市西青区妙妙公益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