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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告

2025年第9号
2025-12-29
索引号11100000000125815N/2025-01820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9日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告

2025年第9号

为确保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顺利实施,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将于2026年1月1日0时至1月2日24时期间,对社会保险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届时,将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社部门暂停及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人员信息变更业务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6年1月3日起恢复办理。

失业代缴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新增、减少、补征集、退费业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终止、比例变更、退费业务,以及失业保险金核定、首次申领业务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6年1月3日起恢复办理。

二、医保部门暂停及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特殊缴费核定、人员信息变更、转移接续业务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6年1月3日起恢复办理。

三、税务部门暂停及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的申报、缴费、退费业务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自2026年1月3日起恢复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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