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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吉市医保联〔2025〕3号
2025-02-26
索 引 号:11220200B1550282L/2025-01057
分 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1日
标 题: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市医保联〔2025〕3号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索 引 号:11220200B1550282L/2025-01057分 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1日
标 题: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市医保联〔2025〕3号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6日

关于规范护理类 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 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2024〕31号)要求,对我市现行护理类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整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本次 规范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4 项。其中,新设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2项,废止2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 2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详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5年3月11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吉林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吉林市废止2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吉林市修订 2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文档附件:
3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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