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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规范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关于规范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吉市医保联〔2025〕7号
2025-09-01
索 引 号:11220200B1550282L/2025-05650
分 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8日
标 题:关于规范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市医保联〔2025〕7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索 引 号:11220200B1550282L/2025-05650分 类: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 ; 通知
发文机关: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8日
标 题:关于规范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市医保联〔2025〕7号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关于规范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吉医保联〔 2025 〕 15 号)要求,对我市现行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7 项。其中,新设 21 项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 15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 1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三、本通知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 吉林市透析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1. 吉林市废止 15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 吉林市修订 1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 025 年 8 月 28 日

文档附件:
吉市医保联【2025】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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