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 2016 〕2512 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6日
(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88549070)
-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