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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拟进入核查程序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

2016-11-18

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拟进入核查程序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第 23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 〔 2016 〕 1225 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组织了 2016 年(第 23 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审理工作,初步提出了拟进入核查程序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 ~ 11 月 24 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 010-68501463,68502841

传 真: 010-68501843

附 表: 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拟进入核查程序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公示.xls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2016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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