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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速解决听鹂馆餐厅和仿膳饭庄的重大火险隐患问题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3〕118号
1983-09-12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 〔1983〕 118号
  2. [发布日期] 1983-09-12
  3. [有效性] 失效

(失效)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速解决听鹂馆餐厅和仿膳饭庄的重大火险隐患问题的通知

京政办发[1983]118号

市财贸办公室、市政管理办公室、市计委、建委,市第二服务局、园林局、文物局、公安局、公用局、规划局、市政工程局:

为了解决听鹂馆餐厅和仿膳饭庄的重大火险隐患问题,市政府办公厅曾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日以京政办发〔1982〕88号文传达了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和解决意见。但由于有的单位对实施方案认识不一致,至今未能落实,以致这两个地方的重大火险隐患,旷日持久,尚未排除,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使国家文物遭到破坏,经济上遭受严重损失,而且将在政治上造成很坏影响。现遵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一致认为火险隐患必须迅速排除,以保障国家文物、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致同意按照市建委组织审查过的设计方案,迅速组织实施。为此,报经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准,再作如下通知:

一、解决听鹂馆餐厅和仿膳饭庄重大火险隐患的方案,请市建委再邀集有关单位审查落实,并迅速安排施工。在设计、施工和今后的使用中,都要充分考虑文物、园林部门的意见,不要使文物和园林风貌受到损害。

二、各有关单位都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使这两个地方的解决火险隐患的工程早日施工,早日竣工,把火险隐患早日排除,千万不要拖延、扯皮,以免酿成大祸。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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