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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对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北京市政府公报2004第7期(总第103期)

目 录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对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规定》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郊区城市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京发〔2004〕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政发〔2004〕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 (京政发〔2004〕1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1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1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水务局有关事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15号)

北京市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全面实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切实加强监督落实工作,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 (京新出联〔2004〕7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京政任〔2004〕1至12、16至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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