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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盘毁损—换购—存根联补录事项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盘毁损—换购—存根联补录事项

2010-11-19
查看目录信息
索引号11F/2010-37206公开责任部门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信息名称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盘毁损—换购—存根联补录事项
生成日期2010年11月19日 00:00公开日期2010年11月19日 00:00
关键词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盘毁损—换购—存根联补录事项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盘毁损—换购—存根联补录事项
信息有效性所属目录规范性文件
备注
附件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控盘毁损—换购—存根联补录事项

生成日期:2010年11月19日 00:00 公开日期:2010年11月19日 00:00 信息有效性:

一、文件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京地税票〔 2007 〕 216 号)二、范围(条件)和时限(一)范围(条件)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税控盘损毁和换购重购的纳税人(二)时限无三、纳税人提供资料(一)纳税人出示资料

  1. 已开具未报数的发票存根联原件
  2. 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原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二)纳税人提交资料
  4. 《税控器具损毁及发票使用情况登记表》 一式四份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四、税务机关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五、受理机关
    海淀 区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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