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3〕202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3-12-28
【生效日期】 2023-12-28
【效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02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公告〔2023〕202号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doc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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