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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批)的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批)的公告

京财法〔2008〕1218号
2008-06-25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批)的公告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 [成文日期] 2008-06-25
  • [发文字号] 京财法 〔2008〕 1218号
  • [废止日期] ----
  • [发布日期] 2008-06-25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为了加强北京市财政局制度建 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关于2007年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财法[2007]2226号)的规定,我局在前十次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1982年至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一次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 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524件。现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

  •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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