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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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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