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部领导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
倪 虹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陈绍旺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董建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秦海翔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
张铁军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
李晓龙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王胜军 - 公文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3-00238 -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 实施日期:
2023-04-28 - 分 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3-04-28 - 主 题 词:
- 废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