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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8-06-20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地方税务局,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燕山分局: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燕山分局: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年6月20日

  •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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