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97号
2001-01-01

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