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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财税〔2018〕2334号
2018-11-02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财税〔2018〕2334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8〕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8〕11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陈欣;联系电话:88549070)
附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8〕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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