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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税〔2016〕639号
2016-04-18

北京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税〔 2016 〕639 号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北京海关各隶属办事处: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2.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18日
(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68423842)

  •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2.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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