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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召开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案听证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案听证会的通知

商救济进二局函〔2017〕第36号
2017-10-31
  • 2017-02-13 原审立案 2017-10-20 原审初裁 2018-02-12 原审终裁 2023-02-12 日落/期终复审立案 2024-02-05 日落/期终复审终裁
  • 调查通知文件

公告

关于召开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案听证会的通知

2017-11-0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商救济进二局函【 2017 】第 36 号

各利害关系方:

2017 年 2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

应印度阿迪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保证调查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决定召开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为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初裁后听证会,根据阿迪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本次听证会仅涉及阿迪公司申请的范围,即倾销幅度计算中的成本数据考虑及采用第三国出口数据问题;补贴率计算中的部分补贴项目认定程序和计算基础问题。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案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 2017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7 : 00 前将登记表传真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如果利害关系方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递交申请,商务部有权拒绝其参加听证会,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式文本一式 3 份以及电子文本一式 2 份。听证会指定语言和文字为中文。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发言时间,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本通知和登记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上发布( http://trb.mofcom.gov.cn )。有关利害关系方可直接由网上下载。

六、经商务部审查后确定的参加听证会的各利害关系方名单、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商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浩龙 白明

电话:( 86 ) 10-65198417 65198473

传真:( 86 ) 10-65198415 6519817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2 号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特此通知。

附件: 申请参加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反补贴案听证会登记表.doc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7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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