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发文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联合发文单位] ----
- [实施日期] 2012-08-08
- [成文日期] 2012-08-08
- [发文字号] 政府令 〔2012〕 245号
- [废止日期] ----
- [发布日期] 2012-08-08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王安顺
2012年8月8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2007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2号令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