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京财法〔2014〕131号
2014-01-2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 [实施日期] ----
  • [成文日期] 2014-01-20
  • [发文字号] 京财法 〔2014〕 131号
  • [废止日期] ----
  • [发布日期] 2014-01-2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删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废止和失效目录中的《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随电价征收附加费办法的通知》(京财预〔1999〕1818号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1月20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