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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11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11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11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支持平潭扩大对台小额贸易,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提案》(20253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州海关高度重视两岸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机制建设,优化监管措施,推动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小贸市场)健康发展。

我关支持在平潭主岛拓点布局对台小额商品展示体验店,在重点商业、热门景区等游客集中区域设立小贸市场分销点。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经国家批准设立,上述措施需由地方政府向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争取政策支持,获得批准。

我关高度重视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扩类等工作,主动与省台办、财政厅、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单位联系配合,推动小贸市场商品扩类政策落地。2025年4月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签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平潭和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7号),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经营范围由六大类33种商品扩展为七大类(新增电子产品类)50种商品。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政策调整后,我关积极做好实施准备,组织政策宣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系统参数设置,确保该政策于2025年5月1日如期落地实施。

下一步,福州海关将继续贯彻落实两岸融合发展文件要求,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加强同海关总署的联系沟通,开展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小贸市场拓点需求,推动小贸市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优化商品供给,拓宽经营业态,推进小贸市场监管系统升级改造,为游客提供多元消费选择和良好消费体验,共同促进小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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