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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01-21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7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19 年 1 月 21 日

《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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