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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坛地税发〔2003〕64号
2008-03-16
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索引号014138932/2003-00009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体裁分类通知组配分类其他税务局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坛地税发〔2003〕64号发布机构税务局
产生日期2003-10-28发布日期2008-03-16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坛地税发〔2003〕64号
现将《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常地税二[2003]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常地税二〔2003〕18号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苏地税发[2003]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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