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辽市政 规 发〔 20 2 4 〕 2 号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 直属 单位:
为 促进 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 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7〕12号)相关规定,经省政府 批准,对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等级范围和 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 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和具体区域
全 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调整后按 辽阳市中心城区、弓长岭区 、辽阳县、灯塔市分别 划分,其中城区、辽阳县、灯塔市分为 四 个等级,弓长岭区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区域征收范围详见《辽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征收范围四至表》。
二、地段等级调整后的税额标准
地段等级调整后,适用的税额标准分为6个等级,其中:
1.中心城区一级地段 执行辽宁省四等,年税额为 18 元/㎡;
2.中心城区二级地段 执行辽宁省五等,年税额为 15元/㎡;
3.中心城区 三 级和弓长岭区、辽阳县、灯塔市一级地段 执行辽宁省六等,年税额为 12元/㎡;
4 . 中心城区四级 和弓长岭区、辽阳县、灯塔市 二 级地段 执行辽宁省八等,年税额为 9元/㎡;
5 .弓长岭区、辽阳县、灯塔市 三 级地段 执行辽宁省九等,年税额为 7.5元/㎡;
6 .辽阳县、灯塔市 四 级地段 执行辽宁省十等,年税额为 6元/㎡。
三、 其他
本通知自202 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市政府 《 关于调整全市城镇 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辽市政发〔 2011 〕 13 号 ) 、 市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地税局关于调整部分地段土地使用税级别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意见的通知》(辽市政办发〔 2013 〕 5 号)、 市政府 《关于同意 调整灯塔市部分区域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的批复》(辽市政〔 2013 〕 22 号)同时废止。
附件: 辽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征收范围四至表
辽阳市 人民政府
20 2 4 年 5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等级、征收范围四至表
| 年税额标准 (元/ ㎡ ) | 地段等级范围 | 范 围四至 |
| 18 | 中心城区 一级 | 胜利路与中华西大街交汇点为起点——沿中华西大街向东至文圣路交汇点——沿文圣路向南至青年大街交汇点——沿青年大街向西至卫国路交汇点——沿卫国路向北至转盘——从转盘第二出口沿新运大街向西至胜利路交汇口——沿胜利路向北至起点 |
| 15 | 中心城区 二级 | 铁路线与北园路交汇点为起点——延北园路向东至北工街——沿北工街向东至太子河左岸——沿太子河左岸向南至宏伟路——沿宏伟路向西至八一街交汇点——沿八一街向西至前进街交汇点——沿前进街向北至胜利路交汇点——沿胜利路向北至爱民路交汇点——沿爱民路向西至铁路线——沿铁路线向北至起点(范围内剔除城区一级区域) |
| 12 | 中心城区 三级 | 石场峪路向南与本辽辽高速相交处为起点 —— 经本辽辽高速向西与石孟公路相交 —— 经石孟公路向西沿兴旺路、火炬大街、工农大街至文圣路 —— 沿文圣路向北与南环街相交 ——沿南环街向西经转盘与辽阳县行政区划线相交——沿行政区划线向西与沙岭镇行政区划线相交—— 沿行政区划线向北与灯塔市行政区划线相交 —— 沿行政区划线向东与罗大台镇行政区划线相交 —— 沿行政区划线向南经太子河向西与辽东路辽东大桥相交 —— 沿辽东大桥向南与南环街相交 —— 沿沈环公路向东与石场裕路相交 —— 向南经石场裕路至 起点(范围内剔除城区一级、城区二级区域) |
| 弓长岭 区 一级 | 辽溪铁路与河堤路交汇处为起点 —— 沿河堤路向南至规划环城南路交汇处 —— 沿规划环城南路向南到公安局南侧路交汇处 —— 沿公安局南侧路往东至安土路 —— 沿安土路向南至环城南路 —— 沿环城南路向东至苏安大街西侧山体交汇处 —— 沿苏安大街西侧山体向南至苏家街道规划界 —— 沿苏家街道规划界向北至三星快速干道交汇处 —— 沿三星快速干道向东至辽中环线高速交汇处 —— 沿辽中环线高速向西北至华表路交汇处 —— 沿华表路向西至辽溪铁路交汇处 —— 沿辽溪铁路向西至起点 | |
| 辽阳县 一级 | 首山镇辖区(不含响山子村、马家新村) | |
| 灯塔市 一级 | 烟台街道、万宝桥街道 | |
| 9 | 中心城区四级 | 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范围内剔除城区一级、二级、三级区域 |
| 弓长岭 区 二级 | 规划环城南路与公安局南侧路交汇处为起点 —— 沿规划环城南路西侧山体向南、向西至小道沟 —— 向东沿开发区边界至汤河 —— 沿汤河向北至环城南路交汇处 —— 沿环城南路向西至安土路交汇处 —— 沿安土路向北至公安局南侧路 —— 沿公安局南侧路向西至起点 | |
| 辽阳县 二级 | 兴隆镇、刘二堡镇所辖区域 | |
| 灯塔市 二级 | 古城街道、佟二堡镇所辖区域 | |
| 7.5 | 弓长岭 区 三级 | 弓长岭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剔除弓长岭一级、二级区域 |
| 辽阳县 三级 | 柳壕镇、黄泥洼镇、小北河镇、穆家镇、唐马寨镇、寒岭镇所辖区域以及首山镇所辖响山子村、马家新村。 | |
| 灯塔市 三级 | 大河南镇、柳河子镇、铧子镇、张台子镇、西大窑镇、西马峰镇所辖区域 | |
| 6 | 辽阳县 四级 | 辽阳县隆昌镇、八会镇、河栏镇所辖区域 |
| 灯塔市 四级 | 五星镇、沈旦堡镇、柳条寨镇所辖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