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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辽财税〔2022〕59号
2024-07-08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文件标题: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 发文字号:辽财税〔2022〕59号
  • 发布机构:辽宁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 效力状态:
  • 编辑: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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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22]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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