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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肇财采购〔2023〕6号
2023-02-24

肇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114412000071414120/2023-00140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肇庆市财政局成文日期:2023-02-24
名称: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肇财采购〔2023〕6号发布日期:2023-02-24
主题词: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

肇财采购〔2023〕6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目的

通过全面考核我市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执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效率,保障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

二、监督考核依据

本次考核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肇财采购〔2020〕33号)等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

三、监督考核内容

市财政局成立监督考核工作组,全面考核集中采购机构的内控制度、队伍建设、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本次考核将随机抽取不少于 5 个集中采购机构2022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具体监督考核内容详见附件《综合测评表》、《档案管理测评表》、《信息管理测评表》。考核实行百分制,自评报告质量占总分10%,《综合测评表》占总分50%;《档案管理测评表》占总分20%,《信息管理测评表》占总分20%。最终得分由考核工作组根据集中采购机构自评报告质量和第三方现场量化考核评分组成。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3 月 1 日- 3 月 9 日)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2022年所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整理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附件1、2、3、4所列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总结2022年工作特色和亮点,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自评报告(格式详见附件4),并将自评报告、相关依据材料及档案资料以纸质件形式于2023年3月9日前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二)书面审查( 3 月 10 日-3月 20 日)

考核工作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随机抽取5个项目资料,重点检查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采购合同、质疑投诉、废标情况等内容,进行核查打分,编制工作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3月 21日- 3 月 22 日)

考核工作组到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考核执行法律法规制度、内控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内部培训等情况。结合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工作底稿。

(四)整理通告阶段(3月 23日- 3 月 31 日)

市财政局根据考核工作组的考核意见,形成正式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如有重要情况的,将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在广东政府采购网肇庆分网公告。

(五)整改落实阶段(4 月 3日- 4 月 15 日 )

市财政局将考核结果反馈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财政局。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考核工作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将本次考核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机遇,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确保报送资料准确无误。对报送项目资料不全、故意隐瞒情况、擅自修改档案以及拒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市财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综合测评表

2.档案管理测评表

3.信息管理测评表

4.集采机构自评报告

5.2022年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0758-223280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 附件:1.综合测评表.doc

2. 附件:2.档案管理测评表.doc

3. 附件:3.信息管理测评表.doc

4. 附件:4.集采机构自评报告.doc

5. 附件:5.2022年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doc

6.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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