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公示
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公示
·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财税[2015]72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6]415号) 文件精 神,现将 2023 年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 202 4 年度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一、 202 3 年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入库数: 4840.99 万元;
二、 202 4 年本级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 3550.71 万元,其中:支持残疾人 就业支出 1925.07万元 、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 1625.64 万元。
三、 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安排残 疾人就业情况:
1、辽宁省沈阳市振东初级中学:应安置残疾人2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2、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第二小学: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2人;
3、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第一小学: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4、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新小学: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5、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6、沈阳市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7、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8、沈阳市大东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应安置残疾人1人,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
9、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应安置残疾人5人,实际安排残疾人6人;
大东区 财政局 大 东区 残疾人联合会
202 5 年 9 月 24 日
拟稿人:董蕊
审核人:张宝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