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业务调整的通告
北京海关关于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业务调整的通告
按照海关总署 2024 年第 105 号公告 要求,为便于关区企业办理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业务,现就关区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业务进行调整。
一、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起,北京关区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相关工作由东城海关统一办理调整为企业按《营业执照》所在地海关办理。
二、食品进口商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 海关”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也可以向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海关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备案。
三、企业办事指南详见:北京海关官网—办事指南—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办事指南。
特此通告。
北京海关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