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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财政局 物价局关于公布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告

阜海财发〔2017〕20号

海州区财政局 物价局关于公布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告

阜海财发[2017]20号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辽财税[2017]38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发布阜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阜财非发[2017]208号)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海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海州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海州区财政局将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本公告包括我区管辖的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附件:1. 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1. 海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 海州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海州区财政局 海州区物价局

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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