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财农〔2014〕13号
关于转发《 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2〕471号)文件要求,现将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