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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财农〔2014〕13号
2014-01-01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财农〔2014〕13号

关于转发《 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2〕471号)文件要求,现将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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