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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10000008282583J/2023-03499主题分类: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文 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的函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四川省税务师条例立法工作的提案》(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税务师行业是重要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在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推进税收领域的社会共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税务机关作为税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目前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修改)及相关配套制度,对该行业进行监管。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该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在2023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蓝逢辉提交了《关于推进中国税务师立法的提案》,并已受理立案。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要求,在加强包括税务师行业在内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基础上,大力支持税务师行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在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中,一方面我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及有关部门,在四川先行先试,推进税务师行业地方立法进程;另一方面,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社会各界的立法诉求,提出行业立法意见建议,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支持,助力全行业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轨道。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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