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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

国务院令第698号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实施编码:1111000000011784XY3000131117003
实施主体: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层级:区级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版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版
发布号令(文号)国务院令第69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展开】
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操作
1、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首次申请延庆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2、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延庆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申请变更延庆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4、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设区的市级权限)申请扩项延庆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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