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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25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640000011/2019-03163文号 生成日期2018-06-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所属机构自治区财政厅责任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国网宁夏电力分公司、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切实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近日,财政部紧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 2018 〕 39 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财税〔 2018 〕 39 号)

(此件主动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8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下载:

2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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