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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8-01-29
信息名称: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42027/2008-00019
主题分类:税务体裁分类:批复组配分类:其他
文件编号:发布机构: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08-01-25发布日期: 2008-01-29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7]12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1月25日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7〕12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之间相互提供贷款担保

发生担保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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