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5〕168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5-08-01
【生效日期】 2025-08-01
【效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6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公告〔2025〕168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