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 题: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成文日期: 2018-09-17
发布日期: 2018-09-19
发布机构: 装备工业司
分 类: 汽车工业行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 第45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2017 年第 172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 第 17 号) 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 、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 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 二十 批)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 和信息化部
国家 税务总局
2018 年 9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