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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2019-11-21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公告5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

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
1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2004年10月28日内国税征函〔2004〕11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通知2000年3月26日内地税发 ﹝ 2000 ﹞ 37号
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2007年12月3日内地税字 ﹝ 2007 ﹞ 360号
  • 附件: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1].doc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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