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9-05-16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 财政局:

为支持各地做好城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市财政年初 预算及领导批示和你区参加 城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 情况,现 预下达你区 2019 年度城 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如数(详见附件),待 2019 年参保人数正式确定后结算。

请收到市级补助资金后,按照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 2015 〕 185 号)及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 201 6 〕 2 2 号)的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上述资金请列入《 201 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8 2602 项“财政对城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

附件:城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1 9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城乡居民 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 区基础养老金补助缴费补助合 计
享受待遇人数标准(元/月)金额
船山区551940.966588153
安居区1651830.88175122297
合 计220377240210450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