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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李建波等三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2025-09-02

自贡市贡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李建波等三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5号)之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杨李建波等三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补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自贡市贡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登记权益管理股或风控管控稽核股反映。公示时间: 202 5 年 9 月 2 日至202 5 年 9 月 8 日,共 7天。联系电话:0813-8772236 0813-8772024

附件:2025年8月按158号及62号文办理补缴人员公示名单

自贡市贡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 5 年 9 月 2 日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补缴原因补缴时间经办时间备注
开始时间终止时间
1李建波6051030319650727****贡井区民政局(民政生产办)单位主动整改1986011987052025/8/1362号文补缴
2张广英5151032219741118****自贡市贡井区洞桥铸造厂单位主动整改1998042003122025/8/13158号文补缴
3宋宝洪4951030319760714****自贡市贡井区洞桥铸造厂单位主动整改1998042002122025/8/13158号文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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