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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3部分

廊坊开发区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第3部分

201失业保险服务职工减少原因变更申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终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3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含本地、异地)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省级特聘专家评选报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冀办发〔2009〕42号) 《河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冀组字〔2017〕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6〕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的接收、转递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7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参加毕业生就业市场招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8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 《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号令)第六条 《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9劳动关系协调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申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第一条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第一条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第二条 《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直厅局属企业改制工作中有关审批权限、程序的通知》(冀国企办〔2004〕6号)第七条 《关于省属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安置费用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226号)第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0劳动关系协调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四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1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协调处理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四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2劳动关系协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登记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4〕12号)第七条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2015〕13号)第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3劳动关系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4劳动关系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变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5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6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7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8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申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六条 《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1号)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9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变更申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六条 《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1号)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0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申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3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4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服务经办机构查询(含合作机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5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服务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参保登记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职工参保登记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0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生育津贴支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1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2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3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7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参保凭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8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门诊费用报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住院费用报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1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2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3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4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市级、县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二十五条 《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7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市级、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施行,第709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实施)第三十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8对举报人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奖励对举报人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奖励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奖励省级、市级、县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5号,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9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0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河北省财政厅行政裁决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14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财政局
251节能投诉举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服务省级、市级、县级《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5号)第十八条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252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九条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253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4不动产统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5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6不动产统一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7不动产统一登记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8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9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0不动产统一登记地役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1不动产统一登记预告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2不动产统一登记抵押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3不动产统一登记查封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4不动产统一登记异议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5不动产统一登记更正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6不动产统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7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8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的审定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其他行政权力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9规划设计条件核定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其他行政权力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0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的修改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其他行政权力市级、县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1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用途的批准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其他行政权力市级、县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第七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3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房屋面积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4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楼盘表建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5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自2017年10月7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5〕4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6房产信息查询及预查封登记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发﹝2004﹞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公通字﹝2013﹞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7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他行政权力市级、县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8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定、拨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9公积金提取封存账户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0公积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1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或异地贷款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2公积金提取低保人员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3公积金提取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4公积金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5公积金提取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主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第四条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冀建法〔2018〕29号)第三十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6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抵冲贷款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7公积金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8公积金提取参军、上学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9公积金提取租公租房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0公积金提取被判处刑罚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1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合同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2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证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3公积金提取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4公积金提取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5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6公积金提取出国定居提取公积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7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8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9公积金缴存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0公积金缴存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三条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十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1公积金缴存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2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3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4住房公积金缓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二十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5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6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7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二十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8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第二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9签发《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第十四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0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第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审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号)第十八条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冀建法〔2016〕19号)第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14民族成份变更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社会发展局
315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4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1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4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17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18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19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河北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冀民规〔2022〕1号)第四条社会发展局
320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一条 《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冀民规〔2021〕8号)第四条社会发展局
32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社会发展局
322临时救助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23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2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社会发展局
325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2〕171号)社会发展局
326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申领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24号)第三十三条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7号)第九条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五条社会发展局
32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领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28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 河北省民政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第三条社会发展局
329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河北省民政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第三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冀民〔2009〕127号)第二条社会发展局
330骨灰寄存申请 河北省民政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8〕4号)第十条 《河北省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冀民〔2012〕53号)社会发展局
331开具火化证明 河北省民政厅公共服务市级、县级《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17号)社会发展局
332特困人员认定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确认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 《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冀民规〔2021〕7号)第三条社会发展局
333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社会发展局
33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社会发展局
33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河北省民政厅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社会发展局
336离婚登记预约 河北省民政厅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条社会发展局
337结婚登记预约 河北省民政厅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条社会发展局
338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确认省级《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冀产办〔2016〕28号)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第二十七条社会发展局
339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社会发展局
340养蜂证办理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养蜂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第八条社会发展局
341地力补贴申领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给付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社会发展局
342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条社会发展局
343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伤残人员残疾关系转移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省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一条社会发展局
344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接收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省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条社会发展局
345易地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省级、市级、县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参务〔2013〕360号)社会发展局
346伤残证件换发、补发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省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修订)第十五条社会发展局
347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市级、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 《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办发〔2012〕27号)社会发展局
348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50号)第六十条社会发展局
349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50号)第六十条社会发展局
350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社会发展局
351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十四条社会发展局
352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八条社会发展局
35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三条社会发展局
35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六条社会发展局
355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六条社会发展局
356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十四条社会发展局
357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第718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社会发展局
358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九条社会发展局
359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八条社会发展局
360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社会发展局
36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三十三条社会发展局
362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社会发展局
363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社会发展局
364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县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三条社会发展局
365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六条社会发展局
366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十四条社会发展局
367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奖励县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 《河北省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社会发展局
368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奖励县级《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民〔2016〕96号)社会发展局
369烈士光荣证发放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一条社会发展局
370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十条社会发展局
371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十条社会发展局
372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退役军人优待证更换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十条社会发展局
373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社会发展局
374伤残军人残疾关系转移服务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社会发展局
375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政策咨询服务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关于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发〔2019〕13号)社会发展局
37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给付镇(乡、街道)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社会发展局
377优待证申领制发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确认省级、市级、县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社会发展局
378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领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给付县级、镇(乡、街道)级《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第一条社会发展局
379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社会发展局
380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资格的指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确认省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第二十四条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第七条文教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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