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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成都市青白江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成都市青白江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42号精神,为有效查处和防范我区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联系,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卫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五家单位决定建立成都市青白江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安排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

(二)通报全区社会保险欺诈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分析成都市青白江区范围内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确定需由区级督查督办的重大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

(五)指导全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区卫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五家单位共同组成。区人社局和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合召集人,区公安局刑事刑警大队和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法规科、劳动监察大队,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政治处,区卫计局法制与监督科、医政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纪检组组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政治处和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要任务:负责联席会议筹办以及日常联络、调研、咨询和信息交流等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报告和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衔接中的具体问题,安排和协调配合有关具体事宜;组织研究分析社会保险欺诈现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出预防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的政策措施建议;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任务分工

区人社局: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移送;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依法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移送;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撤销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根据需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社保欺诈案件提供社保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推动与公安机关建立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公安局: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社保欺诈犯罪,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重大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对人社部门核查涉嫌欺诈犯罪案件需要帮助的,给予专业力量支持;指导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线索及时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如实立案,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建立与人社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研判力度,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加强对全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督办督查力度。

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类违法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做好重大社会保险欺诈类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相关犯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犯罪的社会保险欺诈类案件移送刑事处理,并做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指导下级检察院做好管辖范围内的上述工作;参与重大社会保险欺诈类犯罪案件会商处理。

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社会保险欺诈刑事案件;依法审判涉及社会保险欺诈的其他案件;做好对全区法院涉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参与联席会议对重大涉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会商处理。

区卫计局:协助做好医疗机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调查处理;根据调查核实工作需要提供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支持;参与联席会议对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的会商。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轮流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附件:1. 成都市青白江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1. 成都市青白江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成都市青白江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黎雪梅 区人社局纪检组组长

唐继灵 区公安局副局长

副召集人:陈 卓 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张婷婷 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负责人

成 员:罗隆强 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郑开明 区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汤 霞 区人社局法规科科长

张茗珲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

杨国栋 区卫计局医政科

苟 丹 区卫计局法制与监督科

王 军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何 江 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罗琴玲 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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