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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

2023-10-25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

索引号
01525687-7/202310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文 号

日期
2023-10-25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

财会〔 2023〕2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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